台灣戰爭史回顧 (310)

 

中國人葉公超說了實話。1952年4月28日日華簽署「台北和約」,這是類似舊金山和約的「補充條約」,本來中華民國也有與日本作戰,只是1949年12月7日因為被推翻,成為流亡政府,後來,流亡中華民國外交部長葉公超,向立法院解釋這個「台北和約」時表示:「舊金山和約並未規定把這些島嶼(台灣與澎湖)歸還給中國。」又說:「因為這些領土原本屬於我們,目前又在我們的控制之下,且日本已經在中、日和約中根據舊金山和約宣佈放棄這些領土,因此,它們事實上已經歸還給我們。」有立法委員說:「台灣和澎湖群島的地位是什麼?」葉公超回答說:「事實上,這兩個地方正由我們(中國)控制˙˙˙然而,微妙的國際形勢使得它們不屬於我們,在現行情況下,日本沒有權利把台灣和澎湖群島轉移給我們,即使日本有意如此,我們也不能(無法理依據)接受˙˙˙˙」

葉先生是對中國的立委說的一段話,全文充滿矛盾,是中國流亡政府心態,一方面主觀「自認為」台灣已經還給中國,另一方面卻「承認」台灣不屬於中國,這種「主觀」就是「當作deems as」,台灣在國際間的定位,戰後68年來,始終被故意錯誤解讀。

1955年2月5日英國British Times報導英相Sir A. Eden發表有關台灣地位聲明,提及:
In September 1945, the administration of Formosa was taken over from the Japanese by Chinese forces at the direction of the Supreme commander of the Allied Powers: but this was not a cession, nor did it in itself involve and change of sovereignty. The arrangements made with Chiang Kai-shek put him there on a basis of military occupation pending further arrangements, and did not of themselves constitute the territory Chinese.
(一)中國軍隊有權接管(right to take over)福爾摩沙的法理根據,是依據最高統帥麥帥之命令,自被征服者日本手中所統治管轄(take over)之台灣「行政權」。
(二)有關行政權之接管,並不牽渋割讓也無渋主權之變更。可以證明所謂台灣主權「未確定uncertain」或「未決定undetermined」,意即「未改變unchanged」或「未釋出unreleased」。
(三)蔣介石被安排去台灣執行「軍事佔領」,使台灣領土處置懸而未決,固然因為戰後和平條約的約束,然而並不會因此而成為中國之領土。葉公超當時所言:「事實上已經還給我們」與「我們也不能接受」,認知互相矛盾,台灣或許會被中國「當作(deem as)」是其一部份,然而,根據舊金山和約,台灣不允許被「視為(deem to be)」中國之ㄧ部份。

 

作者:林 志 昇 「控美政府案」代表人

 

凱撒的面具-讀史難通今日事 葉公超魂兮歸來
• 2009-05-07 中國時報 【王健壯】
 「中日和約」簽訂五十七周年當天,馬英九引史為證,以「台灣主權確定論」來紀念;三天後,日本駐台代表齋藤正樹也引史為證,以「台灣地位未定論」來回應。

 外國「使節」公然跟駐在國的國家領導人唱反調,在外交史上已屬罕見,而且唱的反調又是否定駐在國的國家主權,這樣的例子全世界絕無僅有。

 齋藤事後雖辯稱是個人意見,但他受邀演講是因他有「日本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代表」身分,台灣政府,不管是哪一黨執政的政府,都該提出抗議,否則豈不主權蕩然,國不成國了。

 退一步說,即使國際上對台灣的法理主權曾有爭議,但那是五○年代國際強權操弄使然;何況,二戰後迄今六十多年,台灣的事實主權早經確立,容不得任何人指指點點,說台灣是沒名沒姓的國際棄嬰,或者說台灣的主權應該歸屬美國、聯合國或中國等等。

 基於這樣的立場,台灣政府對中國當然也該提出抗議。齋藤失言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也向日方表達強烈不滿,理由是齋藤言論違背了一九七二年「中日聯合聲明」中,「日本政府充分理解並尊重中國政府,關於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立場。馬朝旭此言雖是官方八股,但如果馬英九政府不提出抗議,同樣的,台灣也真是國不成國了。

 面對台日之間幾十年來僅見的這場外交風波,台灣內部分裂成極端對立的兩派,一派要求日本政府撤換他,另一派卻要向他獻花致敬;兩派人馬在交流協會前互罵叫囂,比五十多年前兩國談判代表在台北賓館內唇槍舌劍,猶有過之。

 一場事涉兩國國家利益的外交風波,最後演變成台灣內部的統獨對抗,這樣的發展也祇能讓人感嘆:台灣到現在還擺脫不掉歷史鬼魅的綁架!當年負責和約談判的葉公超,地下有知更不知會如何感慨。

 許多人以簽訂「中日和約」與「中美防禦條約」的第一功臣來讚譽葉公超,但其實「中日和約」是他外交生涯中難以言宣的沉痛一頁。

 「國府」當時之所以非與日本簽訂雙邊的「中日和約」不可,祇有一個目的: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爭法統。當時美國早已發布對華白皮書,「台灣主權未定論」浮上檯面,英國已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又被拒於舊金山和會門外,台灣國際處境岌岌可危,葉公超等人即曾形容當時辦的是亡國外交。若非韓戰改變了亞洲局勢,美國又屢次向日本施壓,吉田茂政府早就想步倫敦後塵,選擇與北京簽訂雙邊和約。

 也就是因為有「不簽和約則亡國」這樣的壓力,蔣介石雖然對日本的處處不肯讓步,憤怒至極,也曾對內揚言「絕不訂立任何侮辱國格之條約」,但最後仍不得不同意以放棄對日所有求償為條件,來換取日本對中華民國主權的「有限承認」。

 所謂「有限承認」,是因日本政府堅持和約僅適用於「中華民國現所控制之全部領土」,甚至不惜以和談破局要脅,最後因美國施壓,才勉強同意加上「及將來控制之領土」,與蔣介石期望和約適用於中國大陸相距甚遠。

 葉公超當時對國民黨中央與立法院報告時也坦承,「條約實施範圍及放棄勞役補償,均為不得已之舉」,尤其「條約實施範圍雖然頗為難堪,但反過來說,這也是日方唯一可以承認我主權的方式」,委曲求全,可見一斑。

 但即使如此,當時仍有許多立法委員痛罵葉公超喪權辱國,把他比成是李鴻章第二;可以想見,經過六十多天談判的內外煎熬,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前七個小時,當葉公超坐上台北賓館談判桌,在合約末端簽下自己的名字時,他內心一定是悲多於喜。

 歷史的演變雖然一向是招魂與除魅的拉鋸戰,但台灣的現實政治卻常常是招魂者多,除魅者少。為了一部「中日和約」,雖然已有那麼多人從早已泛黃的史頁裡招魂,幽魂飄來飄去也打來打去,但就是沒人召喚和約主角葉公超魂兮歸來,再翻翻當年的談判紀錄,聽他細說談判的曲折始末;「讀史難通今日事」,這是葉公超當年的感慨,今日何其不然。
 (作者為中國時報前社長)

arrow
arrow

    小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