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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戰爭史回顧 (351)

 

法理觐見日本天皇的意義Legal Negotiations。自1895年日清馬關條約(日稱下關條約)簽署以後,日本天皇擁有台灣以及台灣附屬島嶼和澎湖群島。2011年12月23日天皇78歲誕辰日,史上頭一次,在日本皇宮前同時出現日本旗和台灣民政府旗祝壽,日本天皇和皇族面對三十公尺不到的本土台灣人,親切的揮舞、叮嚀,這一刻,台灣人不禁雙眼淚垂珠、感動而不能自己˙˙˙˙˙˙

「台灣民政府」為了記錄這次「上京自救」行動,創造新台灣歷史,這個關鍵時刻,有關來龍去脈有必要詳述,以為紀錄,如下:

「台灣民政府」原本規劃2011年12月24日,在位於林口之台灣體育大學綜合體育館舉辦全球代表大會,在會中祝賀明仁天皇78歲華誕。2011年8月24日,曾有構想於2012年8月15日安排代表赴靖國神社參拜3萬9千1百柱台灣人英靈。日本外務省官員在美國有關單位提醒下,2011年9月30日來台拜會「台灣民政府」,建議「台灣民政府」組團於2011年12月20日前往日本東京,於12月21日參拜靖國神社慰祭台灣英靈,同時可於12月23日前往皇居參與「天長節」之一般參賀天皇誕辰活動,歷經2個多月籌備及運作後,終於如期成行,行前定位:「這是一場確認台灣地位之關鍵法理戰役」。

1. 12月18日
「台灣民政府」對日本天皇之訴求,經由不可思議的「宿命安排」之管道,專程呈送皇宮,直達明仁天皇。

2. 12月20日
由150名「台灣民政府」成員所組成之法理部隊,前進日本、決勝東京。抵達東京羽田機場後,一行人揮舞著「台灣民政府」名號堂堂進入日本本土,師出有名,受到日本同胞的眾多人士們熱烈歡迎。儘管日本一些號稱「親中華民國」之組織及媒體,無視這次「台灣民政府」破冰之旅,實際上,無礙台灣地位正常化之推動。新聞媒體或許是基於議題敏感、肅然迴避,中國也基於事渋敏感,低調處理,反而讓「台灣民政府」如入無人之境,掌握完整之「法理解釋權」,主導這場攸關台灣地位之法理戰爭。經過「林志昇等控美案」訴訟後,證明台灣「法理目前地位(present status de jure)」為「日屬美占」之事實,台灣地位之關係人:是擁有「法理所有權」之日本天皇,及握有「法理占領權」之美國總統,根據舊金山和約規定,日本政府放棄台灣管轄權,因此,日本政府其實根本無緣置喙而噤若寒蟬,這也是不得已的態度。

3. 12月21日
150人的龐大隊伍分成五部遊覽車,在曾根憲昭主席帶領下,靖國神社慰靈祭典禮上,本土台灣人英靈受到包場禮遇,進行完整參拜儀式。神社外圍有警察封鎖道路,不讓其他外人入場,對待這群本土台灣人為國賓,這是台灣人民的第一次。「慰靈祭」後舉行記者會,場面熱烈,直到下午四時才結束當天行程。

4. 12月22日
參觀日本國會參議會,參觀議事廳,讓全體「台灣民政府」學員「試座」,了解日本議會如何運作?在東京都議會廳與都議員進行交流,首次建立「日本人民(the people of Japan)」和「台灣人民(the people of Taiwan)」間之溝通管道。交流時,台灣團員全體高唱「福爾摩沙,我的愛」歌曲,日本都議員個個感動、熱淚盈眶。

5. 12月23日
天長節一般參賀活動的本質是日本國民對日本天皇效忠表示,參與民眾只能持「日之丸」圖樣之日本國旗進場。負責會場秩序之皇宮警察,是依天皇誕生日一般參賀要領「拒絕攜帶某些恐怕會造成迷惑之物品者入場(迷惑を及ぼすおそれのある物を携行する者は入門をお断りします)」規定,本來是要禁止「台灣民政府」旗入場,然而,閱讀「天皇陛下聖誕祝壽團和日本靖國神社慰靈祭」手冊後,經交涉,宮內廳通知皇宮警察人員允許「台灣民政府」旗幟進入,意味明仁天皇已經得知「台灣民政府」前來參賀,對「台灣民政府」旗並無迷惑。「台灣民政府旗」在宮內廳非比尋常之破例許可下,進行一般參賀,這是在「天長節」場合史上第一次出現,有非日本國旗之旗幟,意味對「台灣民政府」並不見外(not foreign)。驚奇之旅,不僅是如此而已,「台灣民政府」隊伍被宮內廳特意安排至明仁天皇可以輕易看到之前排位置,明仁天皇台上揮手致意,「台灣民政府」台下欣喜會意,其意境深遠,所謂「拈花微笑」,以心傳心之禪境或許就是如此吧。

明仁天皇對日本國旗及「台灣民政府」旗一視同仁,意味依舊金山和平條約第2條(b)實現地位正常化後之「台灣政府」和日本政府,對日本天皇而言,是有如手心和手背一體兩面之關係。有鑑於「台灣政府」和南海諸島之法理關係,及其所可能衍生之龐大經濟利益,日本政府勢必不能忽視台灣之重要性。

「台灣民政府」目前階段只能在皇宮廣場揮旗遙祝天皇華誕。相信在台灣地位正常化後,「台灣政府」之總理、參眾兩院議長及最高法院院長,將得以「登堂入室」與日本政府之總理、參眾兩院議長及最高法院院長,「對等並立」同為宮內之座上賓。這絕非只是「台灣夢想」,本次「上京自救」之行,正是未來「台灣圓夢」之起點。

6. 12月24日
全體成員平安返抵台灣。「台灣民政府」法理部隊圓滿達成赴靖國神社,慰祭3萬9千1百柱台灣人英靈及赴皇居祝賀明仁天皇78歲華誕,將台灣地位問題訴諸日本母國「上京自救」之任務。於是,「台灣民政府」之名稱及旗幟,繼2010年9月8日在美國華府後,在日本東京也被承認為合法,其具有重大之政治意義。

日本宮內廳自2001年1月6日起,受轄於內閣總理大臣,其職責為:

a. 處理與皇室有關之國家事務。

b. 協助天皇接見外國使節與舉行儀式相關事務。

c. 保管御璽、國璽。

就「台灣民政府上京自救」訴求後,本土台灣人深切感謝日本愛國志士及明仁天皇之善意回應。相對於「台灣民政府」在美國方面之對口單位,是美國國防部乃至美國總統,在日本之對口單位,宮內廳是由內閣總理所管轄,應是宮內廳乃至日本總理。另外,透過日本民間輿論影響日本國會乃至日本總理。關於本次「台灣民政府」在日之活動,日本天皇和日本政府都應知情且認同,只是在現階段並無立場出面,本土台灣人應與理解跟諒解。對「台灣民政府」之訴求不予「否認(deny)」,是形同予以「默認(acquiesce)」。

「台灣民政府」是基於舊金山和平條約第2條(b)架構內,日本主權下自治之台灣與日本之「運命共同體」關係而定位「日台共同」,較諸「日台共榮」有更深一層之關係。本質為常設性組織之「日台共同連盟(Union of Japan and Taiwan)」不但適用於現階段「台灣民政府和日本人民」之關係,也適用於未來「台灣政府和日本政府」之關係。

由琉球返還過程可知,灣地位要能正常化,必須借助日本輿論之力量,是以日本人民不能缺席。基於台灣地位正常化,不只事關台灣人民也涉及日本再建,日本人民之參與有充分之正當性。法理崛起的「台灣民政府」和日本人民共同結成連盟,將有助於提醒日本政府應依「主權義務」,敦促美國履行占領義務,實現台灣地位正常化。

被占領領土住民向母國,依國際法理訴求地位正常化,行自力救濟,可說是戰爭史上未曾有過之案例。但是,從「法理戰爭」之角度來看,本次「台灣民政府」前進日本,順利進出海關之門、神社之門、國會之門及皇居之門,可說是連闖五關,全勝而歸。誠如故美國雷根總統之名言: 「凡是對的,總是終將勝利(That what is right will always eventually triumph.)。」

「台灣民政府」啟動法理戰爭,步步為營、循序漸進:

1. 前進美國華府
「台灣民政府」依循戰爭法架構內之法理論述推進,已於2010年9月8日前進美國華府,成功開闢第一戰場。

2. 牽美國引日本
「台灣民政府」在美國默許下,提醒日本政府,台灣已於1945年4月1日被編入為萬國公法所適用之日本國土一部份。

3. 前進日本東京
「台灣民政府」循萬國公法架構內之法理論述推進,已於2011年12月20日前進日本東京,成功開闢第二戰場。

4. 牽日本引美國
「台灣民政府」在日本默認下,敦促美國政府應親自占領台灣,實現台灣地位正常化。

本次「台灣民政府」之「上京自救」行動,顯示了本土台灣人應有之身份和尊嚴。本土台灣人其實並非「無家可歸」之孤兒,只是「失散多年」之棄兒。然而,將近60年以來,未曾打算循法律途徑重返家門,以致長年在外受人鄙視,求助無門。終於等到2011年12月23日這一天,明仁天皇之揮手致意,有如無言聖諭「朕並沒有忘記台灣」。「台灣民政府」於是「堅定確認(adamantly confirm)」台灣是美國總統占領中之日本天皇領土,接下來,就要「儘可放手一搏(just go ahead!)」,訴請美國總統應遵循美國憲法所承認之「萬國公法(the Law of Nations)」,儘速實現同時也是「符合美國利益(in American interests)」之台灣地位正常化。

 

作者:林 志昇(武林 志昇˙林 峯弘)
台灣民政府 秘書長
2011/12/31
201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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