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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短評 (19)

 

 

法理身份 Legal Identity

代表流亡中華民國民進黨參選流亡中華民國總統之蔡英文女士,2011年10月3日晚間,出席台僑在東京所舉辦的演講會中,就聽眾詢問有關台灣認同的問題回應稱:「做為台灣的領導人,最重要的責任是要讓台灣人民以台灣為榮,對台灣的認同,不限於族群,只要認同台灣就是台灣人。」這段話,充滿了欺騙本土台灣人的心意,首先,他是本土台灣人競選流亡中華民國總統,過去兩位本土台灣人李登輝和陳水扁先後被流亡法律起訴和判刑,聰明的蔡英文居然會不知道?延長流亡殖民政權只是加深本土台灣人的痛苦,蔡英文!你要為台灣人的歷史負責任。

現今世界上並無任何主權獨立國家,可單純經由無法辨識真偽的「認同」,就得以成為該國國民。例如:認同美國,並不能因此而成為美國人,同樣地,認同日本也不可能因而成為日本人。這麼簡單的道理,蔡英文居然不懂?好笑!令人痞視!成為台灣人的條件,如只要「認同」即可?證明台灣並非主權獨立國家,蔡英文不懂?本土台灣人不可不懂!在中國殖民政權體制內,並不存在法律定義「台灣人」,任何人都可說因認同台灣而是台灣人,然,仍無法抹滅自我認定為台灣人背後之真正法理身份。

 

台灣民政府 秘書長 林 志昇

TCG 在 2014 年  1月 28 的 1:32am 張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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