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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戰爭史回顧 (369)

 

世紀性的美國詭計。
『Respect for each other’s sovereignty and territorial integrity and non-interference in each other’s internal affairs constitute 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s guiding United States-China relations. These principles were confirmed in the Shanghai Communique of February 28, 1972and reaffirmed in the Joint Communique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Diplomatic Relations which came into effect on January 1, 1979. Both sides emphatically state that these principles continue to govern all aspects of their relations.』『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干渋內政是指導中美關係的根本原則。1972年2月28日的「上海公報」確認這些原則。1979年1月1日生效的「建交公報」又重申這些原則。雙方強調聲明,這些原則仍是指導雙方關係所有方面的原則。』

這是一段來自1982年8月17日美國與中國的「八一七公報」,內容所隱藏的外交秘密,以及美國國務院的策略,要不是這三年來我們的努力,恐怕將會石沉大海,幕後的真相,就讓台灣人把它揭開吧!

為何美國在1972年中美「上海公報」與1979年中美「建交公報」,甚至1982年中美「八一七公報」,都不厭其煩提出「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而中國當局也傻傻地,而且信誓旦旦同意,而台灣當局好似氣急敗壞地說「台灣不屬於中國」;其時只要了解國際法,就會了解美國「用意」,美國當然有把握「台灣依照戰爭法,根本是美國的海外領土,就連舊金山和平條約也寫的清清楚楚。」只要中美雙方撕破臉,美國就會把「三個公報」拿出來,說:「你中國自己一再重複保證尊重兩國的領土完整,現在台灣是美國的海外領土。」

『美國政府非常重視與中國的關係,並重申,美國無意侵犯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無意干渋中國的內政,也無意執行「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政策。美國政府理解並欣賞,1979年1月1日中國發表的告台灣同胞書,和1981年9月30日中國提出,九點方針中所表明的中國爭取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政策。台灣問題出現的新形勢,也為解決中美兩國,對於美國售台武器問題上的分歧,提供了有利的條件。』

我門注意到,中美「三個公報」所談的儘是中國的「主張」與中國的「看法」,那美國的「主張與看法」到哪裡去了?令人玩味。中美兩國的外交人員與政策擬定人對形势判斷簡直有天壤之別,雙方對國際法的純熟令人感嘆;現在研究這些「公報」,更加加深我們控告美國忽略台灣人的基本人權的控訴有理,相信不久的將來,台灣是美國暫時海外領土「佳音」將會傳來,而美國也能振振有詞告訴中國,聯邦法院已經判決,中國依照「三個公報」要尊重「美國領土的完整。」

 

作者:林 志昇(武林 志昇˙林 峯弘)
台灣民政府 秘書長
201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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